行政立法不需要立项程序
行政立法不需要审查程序
行政立法程序是指行政立法主体依法定权限制定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所应遵循的步骤、方式和顺序
经过签署后的行政法规不需要公布
行政立法程序是指行政立法主体依法定权限制定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所应遵循的步骤、方式和顺序。 具体的行政立法程序:(1)立项;(2)起草;(3)审查;(4)决定;(5)签署与公布;(6)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