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具有一部系统、完整的行政法典
行政法规范数量最少
行政法实体性规范与程序性规范区别非常明显
行政法的内容广泛
行政法在形式上的特点:
(1)行政法没有统一、完整的法典,故排除选项A。
(2)行政法规范数量特别多,属各部门法之首,故排除选项B。
行政法在内容上的特点:
(1)行政法的内容广泛。故选项D正确。
(2)效力位阶较低的行政法规范易于变动。
(3)实体性规范与程序性规范往往交织在一起,故排除选项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