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主送机关改为:各县(区)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2)引用文件格式错误,应删掉“25 号文件”,改为“《关于分解科技兴市“1+5”工程目标任务的通知》(X 委发〔2011〕25 号) ”。
(3)缺少附件,附件:实施科技兴市“1+5”工程先进单位名单。
(4)成文日期书格式错误,应改为“2012 年X 月X 日”。
(5)“有关指示精神”改为“有关指示”。
(6)“二〇一 一年以来”改为“2011年以来”。
(1)主送机关改为:各县(区)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2)引用文件格式错误,应删掉“25 号文件”,改为“《关于分解科技兴市“1+5”工程目标任务的通知》(X 委发〔2011〕25 号) ”。
(3)缺少附件,附件:实施科技兴市“1+5”工程先进单位名单。
(4)成文日期书格式错误,应改为“2012 年X 月X 日”。
(5)“有关指示精神”改为“有关指示”。
(6)“二〇一 一年以来”改为“2011年以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