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我国,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也在20世纪90年代初出现了投资基金,并有部分基金在深圳、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但在1997年之前,我国的证券投资基金还处于起步阶段。1997年11月,随着《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颁布,我国证券投资基金业进入了一个规范和快速发展的新阶段。2003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的颁布,标志着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的发展进入了法制化的发展轨道。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的发展,不仅支持了我国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事业,而且也为广大投资者提供了一种新型的证券投资选择,活跃了金融市场,丰富了金融市场的内容,促进了金融市场的发展。值得指出的是,由于不同国家和地区发行的基金特点有所不同,其称谓也有所不同,美国称为“共同基金”,英国和我国香港等地称为“单位信托基金”,日本和我国台湾等地称为“证券投资信托基金”,我国大陆一般统称为“证券投资基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