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谈判,指有关各方为使条约所涉事项达成一致进行交涉的过程。
(2)签署,指缔约国全权代表在条约文本上签字,表示缔约国同意受条约的约束。
(3)批准,指一国的有权机关根据国内法程序对其全权代表所签署条约的确认。
(4)互换或交存批准书。
条约的缔结程序有4步,考生可简记关键词:谈判、签署、批准、互换交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