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能引起人民法院再审程序的条件有下述三项:
(1)当事人提起。
(2)人民法院提起。
(3)人民检察院抗诉。
能引起人民法院再审程序的条件有三项,考生可简记为“两提一抗”:1.两提起:当事人、法院。 2.一抗诉:检察院抗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