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明确规定,经营者进行有奖销售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所设奖的种类、兑奖条件、奖金金额或者奖品等有奖销售信息不明确,影响兑奖; (2)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 (3)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5万元。
有奖销售不得存在3种情形,考生可简记为: 1.信息不明确,影响兑奖;
2.谎称有奖或欺骗方式; 3.抽奖式最高奖超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