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斯丁
韦伯
边沁
凯尔森
(1)纯粹法学派创始人凯尔森认为,一个共同体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构成一个严密的规范体系。
(2)分析法学之父奥斯丁提出法是主权者的命令。
(3)功利主义法学的创始人边沁认为,法应当有其规范的形式,法律如果不能以法典的形式表达出来,就是不完整的。
(4)德国思想家韦伯认为法的发展是从不合理走向合理、从实质合理性走向形式合理性的过程。
故正确答案为: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