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
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
相关行政法律规范与对应的制定机关如下: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地方性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以及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地方性规章——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