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信用评价周期为一个纳税年度
纳税信用级别设A、B、C、D、E五级
评价年度内无生产经营业务收入的企业不参与纳税信用评价
纳税人对纳税信用评价结果有异议的,不可以书面向作出评价的税务机关申请复评
(1)选项B:纳税信用级别设A、B、M、C、D五级。 (2)下列企业参与纳税信用评价:①已办理税务登记,从事生产、经营并适用查账征收独立核算的企业纳税人;②从首次在税务机关办理涉税之日起时间不满一个评价年度的企业;③评价年度内无生产经营业务收入的企业(选项C);④适用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的企业。 (3)选项D:纳税人对纳税信用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向作出评价的税务机关申请复评,作出评价的税务机关应按规定进行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