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题考查的是持有待售的长期股权投资和终止经营的会计处理。终止经营,是指企业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已经处置或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3)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甲公司拟出售乙公司的80%股权,符合终止经营的确认条件(1)。当期列报的终止经营,企业应当在当期财务报表中,将原来作为持续经营损益列报的信息重新作为可比会计期间的终止经营损益列报,选项A正确;企业出售对子公司的投资而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且该子公司符合终止经营定义的,应当在合并利润表中列报相关终止经营损益,列报的终止经营损益应当包含整个报告期间,而不仅包含认定为终止经营后的报告期间,选项B错误;企业因出售对子公司的投资而丧失对子公司的控制权,应当在拟出售的对子公司投资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时,在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将对子公司投资整体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而不是仅将拟处置的投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选项C错误;企业因出售对子公司的投资而丧失对子公司的控制权,无论对子公司的投资是否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企业始终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规定确定合并范围,编制合并财务报表,选项D错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