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题考查的是重大影响的判断。因甲公司能够在投资时向乙公司董事会派出一名董事,不存在其他因素的情况下(本题不存在),证明甲公司能够对乙公司施加重大影响,应作为长期股权投资并采用权益法进行核算,在评估是否具有重大影响时只需要评估是否能对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而非“正在行使的权力”,其判断的核心应当是投资方是否具备参与并施加重大影响的权力,本例中,甲公司派出的董事提议多次遭到否决,能够证明其一直积极参与到乙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所以评估甲公司仍对乙公司具有重大影响,应继续作为长期股权投资并采用权益法进行核算,选项A正确;因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不属于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选项BCD错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