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运营不上下客货的船舶免征船舶吨税
吨税执照期满后二十四小时内上下客货的船舶免征船舶吨税
自境外受赠取得船舶所有权的初次进口到港的空载船舶免征船舶吨税
拖船免征船舶吨税
选项A,避难、防疫隔离、修理、改造、终止运营或者拆解,并不上下客货的船舶免征吨税;
选项B,吨税执照期满后二十四小时内不上下客货的船舶免征吨税(选项中缺少“不”字,故错误);
选项C,自境外以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取得船舶所有权的初次进口到港的空载船舶免征吨税;
选项D,拖船和非机动驳船分别按相同净吨位船舶税率的50%计征税款,并不免征吨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