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60
3840
6048
6912
企业年金个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为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
允许扣除的年金限额=8000×4%×12=38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