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某地板厂提供20万元的原材料委托乙企业加工素板,收回时向乙企业支付不含增值税的加工费2万元,乙企业已代收代缴消费税(乙企业无同类素板销售价格)。将收回素板的45%用于继续加工高档实木地板,本月销售高档实木地板取得不含税销售额360万元;实木地板消费税税率为5%。该地板厂上述业务应自行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消费税(    )。

A

16.84万元

B

17.48万元

C

18万元

D

18.3万元

正确答案:B
题目解析

乙企业应代收代缴消费税=(材料成本+ 加工费)÷( 1 - 消费税比例税率)×消费税比例税率=(20+2)÷(1-5%)×5%=1.16(万元) 

以委托加工收回的素板继续生产高档实木地板,准予按照当期生产领用数量扣除已纳消费税。
该地板厂应自行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消费税=360×5%-1.16×45%=17.4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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