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在一审期间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在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当事人双方约定延长或者缩短诉讼时效期间、预先放弃诉讼时效利益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履行了义务后,又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当事人未按照规定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却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申请再审或者提出再审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选项B:诉讼时效具有法定性和强制性。《民法总则》第一百九十七条规定:“诉讼时效的期间、计算方法以及中止、中断的事由由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无效。当事人对诉讼时效利益的预先放弃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