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案件,就是应当由人民法院立案审理,而不需要经过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也不需要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这类案件,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8条第3款和第170条的规定,只能是自诉案件,它包括: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的案件。
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案件,就是应当由人民法院立案审理,而不需要经过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也不需要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这类案件,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8条第3款和第170条的规定,只能是自诉案件,它包括: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的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