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且债务有履行顺序。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相互承担债务即互为债务人,是不安抗辩权构成的先决条件。当事人即使互负债务,但债务并非基于同一合同关系产生的,在当事人之间不会产生不安抗辩权。双方当事人履行有先后顺序之分,即一方当事人应先履行而另一方当事人后履行。租赁、承揽、保管、仓储、委托、行纪、居间等合同通常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当事人的履行期届满,是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条件;履行期未到时,不存在履行抗辩权的行使问题。
2、后履行当事人有不能履行的情形。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现实的危险。
3、后履行当事人未能提供履行合同的担保。在财产状况显著恶化等情况出现时,后履行当事人提供了履行合同的担保,则先履行当事人不能行使不安抗辩权。
本题答题关键在于:
1、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且债务有履行顺序。
2、后履行当事人有不能履行的情形。
3、后履行当事人未能提供履行合同的担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