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合同当事人应在同一双务合同中互负债务。当事人因双务合同互负债务是同时履行抗辩权成立的要件。
(2)债务均已到期且未履行或者安装约定履行。同时履行抗辩权制度的目的在于使合同双方债务同时履行,双方享有的债务同时实现。只有在双方债务同时履行期届满时,才能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3)对方当事人无先履行的义务且待给付是可能履行的。一方当事人提出履行合同请求,对方当事人有先履行合同义务时,不得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
(1)合同当事人应在同一双务合同中互负债务。当事人因双务合同互负债务是同时履行抗辩权成立的要件。
(2)债务均已到期且未履行或者安装约定履行。同时履行抗辩权制度的目的在于使合同双方债务同时履行,双方享有的债务同时实现。只有在双方债务同时履行期届满时,才能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3)对方当事人无先履行的义务且待给付是可能履行的。一方当事人提出履行合同请求,对方当事人有先履行合同义务时,不得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