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可撤销合同的产生原因:
(1)错误或重大误解,错误是指表意人非故意的表示与错误不一致,误解是相对人对意思表示的内容的了解的错误。
(2)欺诈,是指表意人故意提供虚假情况或者在有说明义务时,故意隐瞒事实,从而使相对人陷人错误判断而为意思表示的行为。
(3)胁迫,是指一方当事人以不法伤害威胁另一方当事人,使其产生恐惧心理并基于该恐惧心理而为意思表示的行为。
(4)乘人之危,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当事人利用另一方当事人的紧迫情况或者危难处境,导致其违背真实意思表示,接受明显不公平的合同。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利益的合同,与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属于无效的合同。
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不属于可撤销合同。
因此,本题选择BC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