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复议权
陈述、申辩权
申诉、控告、检举权
行政监督权
行政相对人的权利包括:1、申请权,2、参与权,3、了解权,4、批评、建议权,5、申诉、控告、检举权,6、陈述、申辩权,7、申请复议权,8、提起行政诉讼权,9、请求行政赔偿权,10、抵制违法行政行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