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免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副主任
任免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
任免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副检察长
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任免
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提请,任免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员、审委会委员和军事法院院长;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提请,任免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和军事检察院检察长,并且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任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