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案甲丙二人成立共犯,丙在甲实施犯罪的过程中加入,属于事前无通谋的共犯。
(2)甲构成抢劫罪,并成立既遂。虽然甲并未抢到财物,但甲的抢劫行为导致乙重伤,故成立既遂。
(3)丙构成抢劫罪,但成立未遂。乙被甲重伤的行为属于甲单独的行为所导致,丙对此不应当承担责任。丙的抢劫行为未取得财物,故成立抢劫罪的未遂。
(1)本案甲丙二人成立共犯,丙在甲实施犯罪的过程中加入,属于事前无通谋的共犯。
(2)甲构成抢劫罪,并成立既遂。虽然甲并未抢到财物,但甲的抢劫行为导致乙重伤,故成立既遂。
(3)丙构成抢劫罪,但成立未遂。乙被甲重伤的行为属于甲单独的行为所导致,丙对此不应当承担责任。丙的抢劫行为未取得财物,故成立抢劫罪的未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