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万元
3.5万元
4.2万元
4.9万元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纳税人违反有关税法而加收的滞纳金和罚款,不作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
计算公式:应纳税额=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5%=(50+20)×5%=3.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