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解散的原因包括: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在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法院予以解散。
公司解散的原因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论述:
(1)有理由:期满或章程规定。
(2)有决议:股东(大)会。
(3)有需要:合并或分立。
(4)有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被撤销。
(5)有困难:法院解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