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项,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可适用简易程序。
B项,执行程序是人民法院根据一方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采取法定措施,强制不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及其他法律文书的程序。
C项,第二审程序即二审法院审理上诉案件所适用的程序。
D项,审判监督程序又称再审程序,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发现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在认定事实或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时,依法提起并对案件进行重新审判的一项特殊审判程序。因此本题选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