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以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在试用期内的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劳动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