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
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200人,但依法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人数不计算在内
向社会公众发行证券
向100家大型公司发行证券
根据发行对象的范围,分为公开发行与非公开发行。
公开发行指面向不特定的投资大众进行的募集资金行为。依《证券法》第10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公开发行:(1)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2)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200人;(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发行行为。
非公开发行指面向少数特定的投资人进行的资金募集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