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分公司的特征表现为:
第一,分公司不同于子公司,不具备独立的民事或商事主体资格;
第二,分公司业经合法成立,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在总公司营业范围内开展营业活动,其民事活动的后果由总公司承受;
第三,分公司的名称通常是在总公司的名称后加上“(区域名称)+分公司”构成,如"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
第四,分公司一般没有董事会等公司机关或机构,只设分公司经理,其地位相当于业务部门负责人;
第五,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其占用的财产直接归总公司所有,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
第六,分公司的经营收益应纳入总公司的收益中,由总公司一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分公司的特征表现为:
第一,分公司不同于子公司,不具备独立的民事或商事主体资格;
第二,分公司业经合法成立,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在总公司营业范围内开展营业活动,其民事活动的后果由总公司承受;
第三,分公司的名称通常是在总公司的名称后加上“(区域名称)+分公司”构成,如"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
第四,分公司一般没有董事会等公司机关或机构,只设分公司经理,其地位相当于业务部门负责人;
第五,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其占用的财产直接归总公司所有,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
第六,分公司的经营收益应纳入总公司的收益中,由总公司一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