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首页
[单选题]甲、乙、丙共有一块价值100万元的玉石原料,其应有部分各为1/3。为提高玉石的价值,甲主张将此玉石进行深加工,乙表示赞同,但丙反对。下列选项哪一个是正确的?()
A
因没有经过全体共有人的同意,甲、乙不得加工玉石
B
因甲、乙的应有部分合计已过2/3,故甲、乙可以加工玉石
C
甲、乙只能在自己的应有部分上加工
D
若甲、乙坚持加工玉石,则需先分割该玉石原料
正确答案:B
题目解析
本题涉及按份共有人共有权的行使问题。在按份共有的情况下,对共有物的改良行为及处分行为应取得占份额2/3以上的共有人的同意。本题中,甲、乙、丙各享有1/3的份额,甲乙二人的应有部分已占共有财产份额的2/3.应按照甲乙二人的意见对玉石进行加工。故本题正确选项为B。
最新题目
[单选题]
某供热公司2010年度拥有生产用房原值5...
[单选题]
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时一并提起附带民事诉...
[单选题]
下列关于普通股融资优缺点的表述中,不正确...
[单选题]
哪一项是内在报酬的例子?( )
[单选题]
依《海商法》规定,在船舶优先权中处于第一...
[单选题]
一次信息、二次信息、三次信息等的划分依据...
[单选题]
成年妇女子宫形态特征正确的是( )。
[单选题]
“挟泰山以超北海,语人日吾不能,是诚不能...
[单选题]
枕外隆凸的内面是()
[单选题]
“健康中国”战略强调对人民健康进行全方位...
扫描二维码
免费搜题、免费刷题、免费查看解析
粤ICP备202433940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