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三至七人组成,通过村民直接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主体:村民
实质: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组成: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三至七人
方式:村民直接选举
任期:每届三年,可连选连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