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配权
请求权
形成权
抗辩权
按照民事权利效力的特点,民事权利可以分为支配权、请求权、形成权和抗辩权。 (1)支配权是对权利客体进行直接的排他性支配并享受其利益的权利。 (2)请求权是特定人可以请求特定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3)形成权是依权利人单方意思表示就能使权利发生、变更或者消灭的权利。 (4)抗辩权是能够阻止请求权效力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