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杀
误杀
过失杀
戏杀
对于杀人罪,唐代在《斗讼律》中区分了“六杀”,唐律也规定了不同的处罚原则:谋杀一般减故杀罪数等处罚,但奴婢谋杀主,子孙谋杀尊亲属则处以死刑。
故杀一般处以斩刑。误杀、斗杀减故杀罪一等处罚。戏杀则减斗杀二等处罚。过失杀一般“以赎论”。
即过失杀定罪最轻,选c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