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如果该教师虐打幼儿情况属实,那么该教师的行为不仅严重地违背了师德规范,而且也触犯了法律,更违背了儿童观。
(2)如果虐打幼儿情况属实还拒不承认,性质更加恶劣,更应受到社会的谴责和相关法律的制裁。《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法》和各地《教师管理条例》都提出了“教师必须为人师表,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学生享有人身权利不受侵害”等规定。《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明确规定,“在对幼儿的态度与行为方面,主要强调要关爱幼儿,重视幼儿身心健康,将保护幼儿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尊重幼儿人格,维护幼儿合法权益,平等对待每一个幼儿;不讽刺、挖苦、歧视幼儿,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教师虐打幼儿,使学生受到了精神和身体的双重伤害,表明教师的师德存在严重问题。
(3)违背了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的关爱学生这一内容。关爱学生是师德的灵魂,正所谓“亲其师,信其道”“没有爱,就没有教育”,教师必须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的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材料中老师体罚幼儿,违背了关爱学生。
(4)违背了儿童观中儿童是权利的主体这一内容。儿童是发展中的人,身心处于发育成熟的过程中,儿童权利的行使需要社会的教育和保护,儿童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不仅需要特殊的法律保护,而且他们只能在未来才能履行法律上的义务。社会和成人不仅要承认儿童的权利,而且要保证儿童权利的实现。材料中老师在没有了解真实情况下就体罚幼儿,侵犯了幼儿的权利。
(5)综上,教师的做法我们要引以为戒。作为教师,应关爱幼儿,保护幼儿身心健康,尊重幼儿人格,促进幼儿健康成长。
本题综合考察教师职业理念、法律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知识。注意结合材料分条阐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