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员
副总理
国务院总理
省长
(1)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 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如国务院总理、副总理,省长、副省长等;
(2)综合管理类的非领导职务分为:巡视员、副巡视员、 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
故选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