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届三中全会
十一届四中全会
十三届三中全会
十三届四中全会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十六字方针,是旧的十六字方针;2012年,党的十八大提出“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新十六字方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