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能主动地参与各项活动,有自信心。
(2)乐意与人交往,学习互助、合作和分享,有同情心。
(3)理解并遵守日常生活中基本的社会行为规则。
(4)能努力做好力所能及的事,不怕困难,有初步的责任感。
(5)爱父母长辈、老师和同伴,爱集体、爱家乡、爱祖国。
《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的第二部分教育内容与要求中指出,将幼儿学习的范畴按学习领域划分为健康、语言、社会、科学和艺术五个领域,其中社会领域的教育目标如下:
(1)能主动地参与各项活动,有自信心。
(2)乐意与人交往,学习互助、合作和分享,有同情心。
(3)理解并遵守日常生活中基本的社会行为规则。
(4)能努力做好力所能及的事,不怕困难,有初步的责任感。
(5)爱父母长辈、老师和同伴,爱集体、爱家乡、爱祖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