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Ⅱ
Ⅰ、Ⅱ、Ⅳ
Ⅰ、Ⅱ、Ⅲ、Ⅳ
Ⅲ、Ⅳ
证券公司应当确保重要信息系统具备可审计功能,并可以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转换、提供数据。
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信息系统安全监测机制,设定监测指标并持续监测重要信息系统的运行状况。
证券公司重要信息系统计划停止使用的,应当开展技术和业务影响评估,制订完整的系统停用和数据迁移保管方案,并组织必要的评审及停用后的安全检查。
证券公司应当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市场交易规模等因素定期对重要信息系统开展压力测试和评估分析,确保其容量满足业务开展需要。
故本题选择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