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中国公民李某任职于某省会城市一家A上市公司,2019年取得下列收入:
(1)每月工资15000元,误餐补助800元,公务交通、通讯补贴1000元(所在省规定的标准为800元/月),自行负担的符合规定标准的三险一金合计为1700元。
(2)爱好文学的李某于当年7月发表长篇小说一篇,取得稿酬10000元。
(3)6月出售自己持有的限售股,取得转让收入100000元,无法准确计算全部限售股原值。
(4)2017年12月31日李某被授予100000股的股票期权(不可公开交易),授予价为每股3元。2019年8月31日,李某以每股3元的价格购买A公司股票100000股,当日市价为每股11元。2019年12月10日,李某以每股12元的价格将100000股股票全部卖出。
(5)9月份将一件经文物部门认定的海外回流文物拍卖,转让收入额为120000元,财产原值凭证金额栏没有填写。
(6)10月取得国债利息收入2000元。
(7)12月通过人民政府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20000元,取得捐赠票据。李某选择在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扣除公益性捐赠。
(其他相关资料:李某利用工作之余接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并于当年3月取得相关证书,为接受继续教育所发生的支出为4000元;由于没有住房,李某每月需要支付租金2600元;10月份生病,扣除医保报销后李某负担符合规定的医药费20000元,李某已向甲公司提供有关信息并依法要求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李某取得的全年工资薪金所得,共应被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元。
正确答案:B
题目解析
误餐补助,不属于应税的工资、薪金所得,不缴纳个人所得税;公务交通、通讯补贴超过标准的部分计入工资薪金所得征税,所以李某每月工资、薪金收入=15000+(1000-800)=15200(元),扣除项目及标准如下:
①法定减除费用5000元/月;
②符合规定标准的三险一金属于专项扣除,1700元可据实扣除;
③接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④由于在省会城市,所以住房租金支出每月可以扣除1500元。
⑤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李某个人负担20000元,其中5000元的部分,应该在汇算清缴时申报扣除。
李某全年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15200×12-5000×12-1700×12-3600-1500×12=80400(元)
李某全年工资薪金所得应被预扣预缴税额=80400×10%-2520=55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