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某稀土矿开采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5月份发生下列业务:
(1)开采稀土原矿并共生铁矿石,开采总量1000吨,其中稀土原矿550吨。本月对外销售稀土原矿200吨,每吨不含税价格0.5万元。
(2)将开采的部分稀土原矿连续加工为精矿,本月对外销售稀土精矿100吨,每吨不含税价格1.5万元,向购买方一并收取从矿区到指定运达地点运费1万元。
(3)本月将开采的铁矿石全部销售,每吨不含税价格0.04万元,由于购货方延期付款,收取延期付款利息2万元。
(4)以部分稀土原矿作价70.20万元(含税)抵偿所欠供应商货款。
已知:按照市场法计算资源税,稀土矿原矿与精矿换算比为2。稀土精矿资源税税率为11.5%,铁矿石资源税税率为20元/吨。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该企业业务(4)应缴纳资源税()万元。

A
13.91
B
16.15
C
8.07
D
6.90
正确答案:A
题目解析
用于抵偿债务的稀土原矿,应该做销售处理;销售稀土原矿的,应将原矿销售额换算成精矿的销售额。该企业业务(4)应缴纳资源税=70.2+(1+16%)x2x11.5%=13.9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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