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下列关于全国股转系统职能的说法,正确的有(  )。
Ⅰ.全国股转系统公司制定与修改业务规范,应当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Ⅱ.全国股转系统挂牌新的证券品种,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Ⅲ.全国股转系统采用新的转让方式,应当经中国证监会批准
Ⅳ.全国股转系统的登记结算业务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全国股转系统应当与其签订业务协议,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A
Ⅱ、Ⅲ
B
Ⅰ、Ⅳ
C
Ⅰ、Ⅱ、Ⅳ
D
Ⅱ、Ⅲ、Ⅳ
E
Ⅰ、Ⅱ、Ⅲ、Ⅳ
正确答案:D
题目解析
Ⅰ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管理暂行办法》(2013年)第9条第2款规定,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制定与修改基本业务规则,应当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制定与修改其他业务规则,应当报中国证监会备案。Ⅱ、Ⅲ两项,第10条规定,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新的证券品种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采用新的转让方式应当报中国证监会批准。Ⅳ项,第14条规定,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的登记结算业务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应当与其签订业务协议,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扫描二维码
免费搜题、免费刷题、免费查看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