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首页
[单选题]甲公司与乙饮料厂签订了一份买卖纯净水的合同,约定提货时付款。甲公司提货时称公司出纳员突发急病,支票一时拿不出来,要求先提货,过两天再把货款送来,乙饮料厂拒绝了甲公司的要求。乙饮料厂行使的这种权利在法律上称为()
A
不安抗辩权
B
先履行抗辩权
C
继续履行抗辩权
D
同时履行抗辩权
正确答案:D
题目解析
本题考查同时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另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最新题目
[判断题]
安全的基本含义就是客观上不存在威胁,主观...
[单选题]
改革、发展、稳定三者不可分割。其中,稳定...
[多选题]
下列各项支出中,属于“制造费用”科目核算...
[单选题]
在产品生命周期阶段中,净利润最高点出现在...
[单选题]
欧亚大多数国家都采用的生育保险资金来源是...
[简答题]
“内生性”变革
[单选题]
对战略的制定过程和实施过程自始至终进行管...
[单选题]
在某项工作开始之前,为使工作更加稳妥进行...
[单选题]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们在社会主义建设中所经历...
[单选题]
不属于Ⅱ类环境的是
扫描二维码
免费搜题、免费刷题、免费查看解析
粤ICP备202433940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