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瑞姆提出三种护理系统。
(1)完全补偿系统:当患者没有能力满足其治疗性自理需求时,护理应采用完全补偿系统,给予全面的帮助;
(2)部分补偿系统:当患者的自理能力仅能完成部分治疗性自理需求,而需要护理提供帮助完成另一部分的自理需求时,应采用部分补偿系统;
(3)支持-教育系统:当患者有能力自己满足治疗性自理需求,但需要一些指导和支持时,应采用支持-教育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