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置的新车船,购置当年的应纳税额自纳税义务发生的当月起按月计算;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已完税的车船被盗抢、报废、灭失的,纳税人可以凭有关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和完税证明,向纳税所在地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自被盗抢、报废、灭失月份起至该纳税年度终了期间的税款;已办理退税的被盗抢车船失而复得的,纳税人应当从公安机关出具相关证明的当月起计算缴纳车船税。该公司就该车2012年实际应缴纳的车船税=10×96÷12×(4+4)= 6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