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某期货公司成立于2009年6月,注册资本金为9000万元,甲公司出资460万元,为其第五大股东,2010年7月,甲公司因欠乙公司贷款,约定将其持有的出资抵交欠款,期货公司其他股东未持异议,抵债协议签订后的次日,乙公司以股东身份要求查询公司会计账簿,并要求公司向工商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下列关于乙公司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
乙公司持有的股权有表决权,但没有分红权
B
乙公司持有的股权有分红权,但没有表决权
C
中国证监会可以责令乙公司限期转让股权
D
乙公司与甲公司共同持有相应股权
正确答案:C
题目解析

《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九十一条未经中国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批准,任何个人或者单位及其关联人擅自持有期货公司5%以上股权,或者通过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等方式成为期货公司股东的,中国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可以责令其限期转让股权。该股权在转让之前,不具有表决权、分红权。本案例中,乙公司通过与甲公司签订抵债协议而持有该期货公司5%以上股权,但是乙持有该股权并未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准,因此,中国证监会可以责令其限期转让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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