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第38条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建立监管信息系统,对财务顾问及其财务顾问主办人进行持续动态监管,并将以下事项记入其诚信档案:
①财务顾问及其财务顾问主办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监管措施的;
②在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者其他委托人违反公司治理有关规定、相关资产状况及上市公司经营成果等与财务顾问的专业意见出现较大差异的;
③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