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继续教育按照注册类别分类进行。注册安全工程师在每个注册周期内应当参加继续教育,时间累计不得少于48学时。第二十四条规定,继续教育由部门、省级注册机构按照统一制定的大纲组织实施。中央企业注册安全工程师的继续教育可以由中央企业总公司(总厂、集团公司)组织实施。继续教育应当由具备资质的安全生产培训机构承担。题中李某参加由单位组织的继续培训教育32学时,参加工作地点所在地省安全生产监管局培训中心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16学时,时间累计达48学时,符合要求,可以办理延续注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