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列金额是指招标人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中的一笔款项。此项费用由招标人填写其项目名称、计量单位、暂定金额等,若不能详列,也可只列暂定金额总额。
由于暂列金额由招标人支配,实际发生后才得以支付,因此,在确定暂列金额时应根据施工图纸的深度、暂估价设定的水平、合同价款约定调整的因素以及工程实际情况合理确定。
一般可按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的10%~15%确定,不同专业预留的暂列金额应分别列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