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应由施工单位质量检验员填写,验收结论由建设(监理)单位填写。填写的主要内容:检验项目;施工单位检验结果;建设(监理)单位验收结论。
结论为“合格”或“不合格”。记录表签字人为施工单位专业技术质量负责人;建设单位专业技术负责人;监理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