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孙中山五权宪法理论中,属于“治权”范畴的是()

A
选举权
B
考试权
C
罢免权
D
创制权
正确答案:B
题目解析
“五权宪法”的核心是把政权和治权分开,由人民掌握“政权”,政府实施”治权”。”治权”相对于”政权”称作”能”,故称“权能分治”。人民的政权包括选举权、罢免权、创制权、复决权等四权。政府实施”治权”采取五权分立体制,即立法权、司法权、行政权、考试权、监察权相互独立,相互制约。孙中山主张从中国国情出发,反对照搬西方,反对奉西方三权分立为金科玉律。他的“五权宪法”确实是近代具有中国特色的资产阶级革命民主主义宪法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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